退換貨問題:

退換貨法規:
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,因生鮮冷藏食品屬消耗性商品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申請退款或轉換紅利點數。
以下狀況,恕無法提供退換貨的服務:
1.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,因生鮮冷藏食品屬消耗性商品。
2.需冷藏或冷凍保存的商品,因無法確保收到貨品之後的保存狀況,恕無法提供退換貨。
3.已經拆封、食用、配件不全或因消費者存放不當而損壞的產品。


退換貨問題:

Q1:收到商品不符、破損、瑕疵怎麼辦?(需符合可退換貨的商品類別)
A1:申請退貨時,請至該筆訂單內,點選"退換貨"按鈕,直接填寫表單後,點選"送出申請",客服人員會盡速處理,有問題會透過公司客服專線與您聯繫。並負擔所有退換貨所產生的運費成本,並儘速完成退款作業;若退換貨原因如非前述因素,我們會在收到退回的商品後,儘快把款項退還給您,但將向您酌收退貨處理費$100。

依申請次日起1個工作天內我們將審核案件,通過審核後,並於5個工作天內電話連絡前往取回商品,敬請保持電話暢通,並且請將原商品備妥(以原寄給您時的包裝再原封備妥),勿直接在商品原廠外盒書寫文字。
灣島屋.com 收到退回商品確認無誤後,7個工作天內退款,退款日當天發送Mail通知函。

如收到發票敬請連同貨物一同寄回或掛號寄回至下述地址:
公司名稱:灣島屋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691號16F
收件單位:灣島屋 財務客服部 發票小組 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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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於2121/6/24